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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教学贡献奖的通知
发布人:王丽丹  发布时间:2018-11-21   浏览次数:10

各院(系):

为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学生学习与发展成效驱动”的教育理念,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建设高素质“四有”好教师队伍,学校制定《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专门设立教学名师奖、专业建设突出贡献奖、教学突出贡献奖、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等奖项。“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已由学校另行发文通知申报和评选。现将其他奖项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教学名师奖”“专业建设突出贡献奖”“教学突出贡献奖”申请人均应为我校教学优秀教师,要求满足《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所列的“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满足“可选条件”中的相关条件和条数要求。

申请人可根据满足条件情况申报奖项类型,可同时申报多种奖项,不得兼得。如申请人在可选条件中的任何一项表现特别突出,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可进行特殊申报。

二、相关待遇

“专业建设突出贡献奖”“教学名师奖”既是奖励,也是岗位。获得者若已进入长聘、准聘,则作为荣誉称号;若未进入长聘、准聘,则依此进入学校的长聘或准聘教学岗。

“教学突出贡献奖”有效期三年,由学校提供教学奖励,每年4万元。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申报人要认真如实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教学贡献奖申请表》。“专业建设突出贡献奖”由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教学名师奖”“教学突出贡项奖”由教师本人申报。

申请人所在基层教学组织要组织大范围讨论,认真进行初审,相关资质和奖项要与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逐一核实。基层教学组织对申请书内容负责。

申请人所在基层党组织要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表现进行把关,并提出推荐意见。

学院要组织教学委员会和督导委员会讨论推荐名单,审核申请书内容,明确向学校推荐名单,确定推荐排序。申报人材料要在学院范围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学院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书和院系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在2018年12月3日17:00前统一提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申请书电子版命名按“奖项名称-申请书-院系名称-姓名”格式。

学校拟于2018年12月份召开评审会,届时由各学院通知进入答辩环节的申报人。

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学校将公示最终入选名单。

四、对学院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励实施办法》,本着对学校发展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控标准,认真审核材料,努力推荐公认最好的教师,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联系人:王丽丹    办公地点:行政楼329室

    联系电话:86403965 电子邮箱:hitjsfzzx@126.com

     附件:1.哈工大本【2018】561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教学贡献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1).pdf
           2.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申请表.docx
           3.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教学贡献奖院系推荐汇总表.xls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