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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以学生为中心,制定教学质量标准,完善质量保障体系”研讨会的通知
发布人:吴春燕  发布时间:2017-10-12   浏览次数:396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意见的通知》(国教督办[2014]3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学生学习与发展成效驱动”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完善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黑龙江省教育厅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于20171013-15共同举办“以学生为中心,制定教学质量标准,完善质量保障体系”研讨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对象

(一)卓越联盟高校、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高校、黑龙江省高校本科生院、教务处、质量监控中心、评估中心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部门领导、管理人员,高校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高校一线教师等。

(二)我校各院(系)教学副院长、大类专业教学委员会成员、教学督导专家、一线教师等。

二、会议日程

1.1013全天报到

2.10月14日全天  报告及研讨(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10月15日      离会

三、会议地点

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活动中心201(报告)、216(研讨)。

四、会议内容

围绕“制定教学质量标准”、“完善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课程评估”、“中期学生反馈MSF”等内容进行研讨交流。大会安排以下主题报告:

1.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趋势、进展及要求(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副主任 周爱军);

2.高校自我质量保证:督导评价双轮驱动(同济大学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亚东);

3.构建与实施高校课程质量持续提升机制,为学生创造有意义的学习经历(西南交通大学教务处处长 郝莉);

4.MSF教学咨询服务——一种促进教师教学质量提升的新型评估模式(上海交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梁竹梅;

5.基于学生学习成效理念的人才培养体系与评价机制(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院常务副院长沈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吴春燕,王丽丹

话:0451-86403965,13199534903,13945663320

箱:hitjsfz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