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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优秀研究生助教奖的预通知
发布人:王丽丹  发布时间:2017-07-18   浏览次数:560

各院(系):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助教奖评选办法》(校本201633号文件)及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工作安排,现下发评选2017年度优秀研究生助教奖的预通知。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说明
   
优秀研究生助教奖每年秋季学期评选一次,评选范围包括当年承担助教工作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且获得助教培训结业证书。因评选周期较长,春季学期承担助教工作的研究生可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与秋季学期助教一同评选,注意搜集、保留相关佐证材料。

二、评选范围

    2017年春季或秋季学期承担助教工作硕士、博士研究生且获得助教培训结业证书。

三、评选条件
   
(一)为人师表,热爱教学工作,熟悉助教岗位职责。

    (二)具有高度责任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助教工作,考核合格。

    (三)熟练掌握所助课程内容,积极承担主讲教师安排的教学辅助任务;积极协助教师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方法和重能力、求创新的累加式考试方法改革;积极协助教师利用信息技术更新课程资源,更新教学手段;与主讲教师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传递“教”、“学”信息,为协助教师提升教学质量起到积极作用,得到主讲教师好评。

    (四)深入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精心指导学生学习,及时解决学生学习问题。利用学习经验,发挥榜样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得到学生好评。

    (五)具有一定创新能力,能运用助教培训所学的理论与方法,对助教工作进行深入思考,形成工作案例或经验总结,为今后助教开展工作提供借鉴。
   
(六)本科生数学和物理习题课、公共基础课、数学与自然科学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助教优先。

四、评选程序

     (一)2017年11月末,申报人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助教奖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具有代表性的佐证材料(助教工作日志、助教考评表、工作邮件、聊天记录截图等),报送至聘用院(系)。

    (二)2017年12月初,聘用院(系)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并初评,确定推荐名单,统一报送学校。

    (三)2017年12月中旬,学校初选,确定复选名单。
   
(四)2017年12月末,学校复选,申报人现场答辩。根据答辩得分确定获奖名单。

五、奖励办法
   
评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获奖人数。学校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税后奖金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六、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咨询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人:吴春燕,王丽丹

联系电话:86403965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度优秀研究生助教奖申报表.docx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