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助教奖评选办法》(校本教师发展〔2016〕5号文件),本学期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助教奖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已获助教培训结业证书且2016年秋季学期在岗工作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助教。
二、评选条件
(一)为人师表,热爱教学工作,熟悉助教岗位职责。
(二)具有高度责任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助教工作,考核合格。
(三)熟练掌握所助课程内容,积极承担主讲教师安排的教学辅助任务;积极协助教师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方法和重能力、求创新的累加式考试方法改革;积极协助教师利用信息技术更新课程资源,更新教学手段;与主讲教师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传递“教”、“学”信息,为协助教师提升教学质量起到积极作用,得到主讲教师好评。
(四)深入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精心指导学生学习,及时解决学生学习问题。利用学习经验,发挥榜样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得到学生好评。
(五)具有一定创新能力,能运用助教培训所学的理论与方法,对助教工作进行深入思考,形成工作案例或经验总结,为今后助教开展工作提供借鉴。
(六)本科生数学和物理习题课、公共基础课、数学与自然科学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助教优先。
三、评选程序
(一)2017年1月4日前,申报人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助教奖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具有代表性的佐证材料(助教工作日志、助教考评表、工作邮件、聊天记录截图、学生反馈调查问卷等),报送至聘用院(系)。
(二)2017年1月6日前,聘用院(系)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并初评,确定推荐名单,统一报送学校。
(三)2017年1月9日-13日,学校组织教师和学生对助教进行评价。
(四)2017年2月末,学校初选,确定复选名单。
(五)2017年3月初,学校复选,申报人现场答辩。根据答辩得分、主讲教师评分、学生评分,确定获奖名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申报要求
(一)院(系)推荐名额
院(系)推荐优秀研究生助教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院(系)2016年秋季学期聘用助教总人数的5%,开设公共基础课、数学与自然科学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院(系)申报人数不超过7%。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助教奖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7份、《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助教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
请各院(系)于2017年1月6日(星期五)17:00前,统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以“院(系)+优秀助教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
hitjsfzzx@126.com,纸质版报送至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329)。
五、奖励办法
评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获奖人数。学校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六、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咨询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人:吴春燕,王丽丹
联系电话:86403965
附 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助教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