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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8-28   浏览次数:661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43号)文件精神,我校启动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申报基础研究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申报应用研究课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本年度申报课题分为重点招标、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重点招标课题需依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选题立项,只提交文本,无需网上申请。课题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题目。课题申报采取纸质文本和网上申报并用的方式,网上申报的具体要求和申报时间待国家网上申报系统开通后另行通知。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解决本单位、本市地及本省的个性问题为主要内容的课题,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二、申报者要求

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岁(1979年7月2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三、申报材料要求

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人填写《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教育学)投标书》(附件2);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附件3),依照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课题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纸质材料一式8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所有申报材料装于档案袋中,档案袋正面粘贴《投标书》或《申请书》封面。所有申报材料均要求提交电子版。

各院(系)统一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4年度申报课题汇总表》(附件4),提交电子版。

四、材料报送时间

各院(系)对相关材料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于2014年9月9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行政楼107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吴春燕 王丽丹 电话:86403965 13199534903

五、其它说明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下载。申报具体要求详见《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附件5)。

附件:

1.201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2.《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教育学)投标书》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4年度申报课题汇总表》

5.《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通知.zip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4年8月28日